申请补助数额:单个补贴主体15-20万元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广有机肥,全国各地陆续制定了有机肥补贴政策。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福建、山东、重庆、天津、湖南等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商品有机肥补贴政策。
沼渣沼液作为可替代化肥的有机肥,其生产加工、销售施用等主体也在补贴范围之内。但值得注意的是沼液沼渣经厌氧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有害菌及有害物质,因此单纯作为有机肥一般较难达标,企业需要根据检测结果对沼液沼渣进行好氧堆肥成为达标的生物有机肥,才能作为可替代化肥的商品有机肥施用。
补贴对象
使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食用菌废弃培养料等为主要生产原料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且产品主要用于本地农产品生产基地肥料生产的企业,示范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
补贴标准
推广商品有机肥要优先扶持适度规模经营、连片种植的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一般在每吨200-300元,单个主体补贴一般最高15-20万元。领取补贴的要求一般为对每亩使用有机肥数量的要求,比如浙江金华2017年有机肥补贴,要求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300公斤以上。具体要求需以地方补贴方案为准。
拓展阅读:国家从2004年试点统一采购1.5万吨有机肥,此后推广数量逐年增加,2009年达到16万吨,2004-2008年有机肥市场指导价为400元/吨,市财政补贴标准时250元/吨,各县区增加50-100元/吨的补贴,有关乡镇在此基础上再给予补贴,2009-2011年的补贴额度为200元/吨。江苏省2006年开始补贴,每吨由省财政补贴150元,市财政补贴50元;北京在2007年开始实施补贴政策,每吨补贴250元,山东省有机肥补贴于2008年起步,每吨补贴300元。北京有机肥示范推广主要针对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生态农业产业基地),正是有了补贴他们才开始大面积使用有机肥,进而带动周边小农户使用有机肥。
除以上几个省市,2017年国家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在全国选了100个县进行试点,每个县有1000万元补贴果园、菜园和茶园施用的有机肥,共10亿元!这些县的农民自制有机肥也能享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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